十字架的道路 ──复活节之默想
曾思瀚著/吴莹宜译
于是叫众人和门徒来,对他们说:“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”──(《可》8:34)对于二十一世纪的读者来说,《马可福音》8:34所蕴涵的经文意义,似乎显得生疏又遥远。然而,这节经文的存在,是超越时空与文化界限的。它要求历世历代、各国各方的读者,不但理解、领受经文的涵意,并且在经文的实践上付诸行动。当我们仔细观察此节经文的上下文时,我们发现耶稣藉《马可福音》8:34明确地提出了跟从耶稣的基督徒,所应具有的两个重要特质。
第一、跟从耶稣,就是愿意承传耶稣的使命。
在《马可福音》8:31-33中,彼得误解了耶稣对于自身使命的说明。他所预期的耶稣,是犹太人理想中那位得胜的弥赛亚。因此,他拦阻耶稣预言有关自己的受死与复活。耶稣对于自己身负十字架使命的教导,与当时犹太人所持有的信仰理念不合,很难被当时祂的门徒们所接受,更遑论成为今日读者熟悉又能认同的观念了。诚然,未必每位基督徒都将如同耶稣一样,走上被钉十字架的道路,但耶稣要跟从祂的人明白,牺牲乃是祂使命的本质。借着此节经文的教导,耶稣要求跟从祂的人,仿效祂的样式,活出舍己牺牲的生命。如此说来,教会,这个由信徒所组成的群体,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耶稣使命的承传者,因此,我们说教会是耶稣在地上的身体。
第二、跟从耶稣,就是愿意计算并付上跟从的代价。
虽然当耶稣教导门徒有关自己的受死与复活时,门徒未必完全了解耶稣必须上十字架的意义,但毫无疑问地,他们非常明白与十字架紧密相连的无尽羞耻及社会疏离。我们生活在提倡宗教自由的社会中,是一群幸运的佼佼者,实在很难体会跟从耶稣可能为自己带来的各样艰难。事实上,“美国人”的称呼,常被视为“基督徒”的代名词。然而,这种有名无实的“基督徒”,或者是统称的“基督教国家”,只是第一世纪巴勒斯坦那种确实完全的信仰劣质替代品。如果生活在信仰自由中的当代基督徒,愿意宣告并实践新约圣经中的根本教导,那么,社会亦必将以无情的羞辱与疏离,予以敌视和打击。
在纪念耶稣基督复活的时刻里,《马可福音》8:34的经文再次提醒我们,耶稣已经借着祂的受死与复活,证实了祂所肩负的神圣使命。基督徒当以十字架的羞辱为怀抱,并以复活的大能为荣耀,效法耶稣基督的舍己与牺牲。以此来彰显信徒里面基督生命的基督徒,必然遭受一些不可避免的个人损失。正如耶稣基督在大约两千年之前亲自对于门徒的教导,为主舍弃个人的利益并非什么了不起的作为,它只不过是基督徒生命所特有的本质。
当我们领受救恩所为我们带来的无尽丰盛之时,我们更应该严肃地面对基督徒所当行的责任与义务。在十字架的道路上,恩典与责任无法分割,乃一体之两面。深愿所有白白承受恩典的基督徒,甘心走在十字架的道路上,跟随耶稣基督的佳美脚踪,一生无怨亦无悔!
作者为英国雪菲尔大学哲学博士,主修圣经研究。目前任教于海外神学院,主授新约。
本文原刊于《举目》21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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